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日前对旅游购物作出硬性规定,要求在游客同意购物安排的情况下,旅行社在 一个目的地购物安排仅限一次,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。
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孙永平说,旅行社和游客平等协商之后,旅行社必须在“旅游行程表”中明确标注游客是否参加购物安排。如果游客同意购物,则必须说明计划购物次数和购物场所的名称。
导游和司机不得安排超计划购物,不得强制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,欺骗胁迫游客购物,不得为了购物而缩短参观景点的时间。
孙永平说,西藏旅游质监部门将加大对旅游购物的整治力度,购物欺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坚决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。
平台介绍 | 代理合作 | 服务说明 | 如何加盟 | 隐私政策 | 广告服务 | 常见问题 |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深圳市爱贝思科技有限公司 2008 保留所有法律权利. 服务热线:+86 (0755)8294 2256
经营许可证:粤B2-20070387